上诉人付玉香、黄元鹏、黄小龙、黄小丽、黄小惠五人因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及行政复议一案,不服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2018)黔0102行初16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原告刘宗海诉被告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贵阳市南明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强拆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29日立案。原告刘宗海于2019年1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原告童庆丰与被告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建设指挥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域铁路有限公司、贵阳市人民政府、开阳县人民政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3日立案。
贵州黔坤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纠纷典型案列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