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黔坤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9-02-24
一体化初探
贵州黔坤律师事务所主任 贾倞
黔坤律师事务所成立四年有余,成立当初并无一体化概念,只是难以接受原提成制的弊端,遂在立所之初即确立了团队化的基本思路。从所名:“黔坤”取黔地乾坤谐音,希望以多元、厚德、自强的基础,告别单打独斗,锻造顶尖团队,以事务所或者说越来越强大的事务所整体力量,而非个别律师或个别律师团队对外承担责任;从价值观:“黔坤朗朗、朗朗黔坤”,建设透明、正当的事务所制度,使黔坤成为黔地值得客户信赖的律所;从薪酬:“50%-50%”,尊重个人,尊重团队;从人力资源:邀请一流实务界专家、知名教授作为指导老师,强调团队合作和专业水平;从利益冲突:内设仲裁小组等开启了黔坤之路。四年以来收获了一定的成长,也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主要是对一体化的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形式为:虽然已大幅度降低了提成比例,但剩下的比例仍然对人性充满足够的吸引力,也就是说,薪酬体系不足以完全匹配价值观,且随着每一位律师的成长,这个矛盾会日益明显,使我们的发展方向与立所初衷相背,口号大于实质。
年后我们将入驻金融城3号——号称离贵州省公平正义最近的地方,这个问题就毫无疑问、必须予以解决。虽然年前所务会已经决定主体拥抱一体化,但由于这是一种全新的、充满挑战的制度,打开窗子以后,好的坏的都会进来,因此有必要对此予以基本的风险评估及控制,本文以问答形式对一体化作一初步的评估、探讨、比较,希望走得更加坦然、顺利。
一、何为一体化?
1.选择相同价值观,知行合一的人作为合伙人;
2.合伙人的利益体现在点数;
3.点数与事务所整体效益相关,使每一位合伙人,致力于事务所的整体利益;
4.点数上有封顶,创始人逐渐小我,其他合伙人则逐年上升,收益增长可预期且相对稳定;
5.每一位专职律师、其他同事也必须致力于相同价值观的培育,小我、知行合一,才能成为合伙人;
6.人心齐,泰山移,只有这样,事务所才能内圣外王,成为一个真正的责任主体。对外,真正对得起客户;对内,成为有共同价值的一群人,一群开心、包容、相互依赖、且有专业尊严的人。
二、既然一体化那么好,为何中国市场上的大所几乎无一体化?
1.中国的律所文化与社会主体文化相关,目前避实就虚居多,退潮之后,才知道谁在裸泳;此外,国外大所几乎均一体化,此乃应然状态、趋势;
为适应市场,目前本所也将采在一体化为主体的基础上,适度规模化的办法。
2.一体化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特别是社会分工到达一定程度,专业化、相互协助到一定程度优势才会更加明显,一体化不是目的,一体化是方法,目的是帮助律所在专业化团队化方面得到强化;
3.目前国内大所也在纷纷各自改良,一体化所则风起云涌,趋势日益明显;
4.小我很难;
5.相同价值观的合伙人很难找到,彼此托付很难。
三、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是否可以走折中路线:半一体化或者其他改良提成,如此前我们的50%-50%(拆开看是30%-10%-10%-50%)或改良的30%-30%-30%-10%等?
从人性基本面来看,这种模式既有个人、又有团队,至少比纯粹提成更好。但这个模式,不管前面的提成比例多少,都是一个短期的、苟且的诱惑和指引,这种人性的诱惑使事务所难以成为一个真正的主体,后期则会越来越难,并逐渐滑向提成制,但在目前、在发展初期,为了生存和短期影响,这个提成比例却是越高越好。
当人的需求优化、深入时,比例应该越来越小,直至无。正如外圆内方一样,不宜通过提成来破坏整体,不妨考虑一国两制,一体化为内核,为主体,少量、适度、知名、专业律师为兼职或提成并施以质量控制,则既不破坏整体力量,也让提成与一体化在体系内交集、互动,人性、人心在交集中成长。但前提是兼职为辅,互动有序,且质量仍需整体把关,以善待客户。
四、有谁会不适应一体化吗?
应该有几种人对一体化不适应:
1.不认同事务所价值观的。每位律师对自身的定位、评估在不同阶段会有不同,当他认为事务所的价值观与其自身价值观不同时,会难以全心投入,最终会离开,也应该被离开。
2.创收能力短期特别高的非合伙人律师或低级合伙人。一体化更关注于自身力量强大后带来效益上的持续增长,律师创收被取消。即使帮助事务所创收为将来成为一个合伙人、资深合伙人,甚至提升目前年薪的评估因素,但如果这种利益与他因高提成产生的利益差距过大,则会致使其有较大失落感而不排除会离开,但即使这种同志离开对事务所的一体化也只能是有益无害,因为一体化就是自我突破、小我到大我的过程,无小我则无大我,始终大我的并不适合一体化,这并非一体化的错,系个人修养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时的创收虚高对事务所并无多大意义。
3.把律师工作当饭碗或只多吃点好菜而非事业的,这样的话,他的律师职业发展速度恐怕迟早会落后于其他心态上一体化的同事,难以真正成为资深合伙人,会有失落感,除非他情商智商特别高,影响力特别强。
4.学习精神不够、内心不够强大的律师。一体化需要律师不断小我、理性、超越。成为特别的一个,成为可以信赖的人,正如乔帮主所说:STAY FOOLISH,STAY HUNGRY,否则将来恐怕仍会有失落感。
5.律师的专业领域与事务所的专业领域匹配不够,专业发展受限的。
五、一体化是律所发展的标准答案?
显然不是,它是择时而兴,它需要许多因素,社会专业分工、价值观的凝练、事务所的定位、合伙人素养等,它是文化、人力等多元因素才能成就。
如果说此前以为专业能力超群的资深律师可以无须一体化即可带领自己的律师团队冲锋陷阵的话,现在随着大数据、法哲学、立体感、多元化的发展,一体化将愈发展现其优势。
六、一体化的缺陷
一体化的目的是将以人为核心的资源(其他辅助资源包括资金、科技、其他行业人才等)从心集中,使得事务所更加专业、更加责任。首先专业、甚至行业、更加责任!其本质是锻造顶尖团队,而不需要上多大规模,因此其社会影响力将有限,特别是在发展初期、特别是在社会分工专业程度不高、不深的领域尤为甚,因此,一方面既要深刻体会我们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各个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和将来的市场空间,提前进行专业布局和深化,又要立足实际情况,多层次地解决现实问题。既要勿忘初心,朗朗黔坤,又要根据市场特点,逐步、务实地展开,最重要的是自我突破,自我成长,不断突破,不断成长,同时不要忘了方向。
一体化事实上就是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至少在工作期间是否足以代表律师事务所,完美是不存在的,追求却是永恒的。
七、如果割裂了合伙人创收与收入的直接联系,是否会导致事务所收入下降?
人性下坠的力量始终存在而且是巨大的,割裂创收与收入的关系导致合伙人偷懒的可能性始终是存在的,但
1.轻松休闲很正常,满血归来的自我才能进一步超越。偷懒通常不会也不应该严重影响团队实力,因为合众为一是指没有完人,彼此互补,这种影响即使有,也是初期的、短暂的。可以通过合伙人选择及考核、客户管理、知识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弱化这种可能。
2.合伙人选择是第一位的,正如宫崎骏的动画系内心的探索一样,内心强大的合伙人是一切事物的钥匙。
3.分工协助更为重要。
本文系作者拟将黔坤所朝一体化方向发展有感而发的初步理解,希望能帮助自己、团队以及同事们完善对一体化的理解,也非常欢迎各位同仁的指正!